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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丛飞
200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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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上网去了丛飞的网上灵堂,向这位可敬的义工献上一束鲜花,用以表达对其崇敬和悼念之情。关于丛飞的相关报道,大家可以从网站上获取,在这就不多说了。
对于丛飞的义举,我只能是钦佩。他是一个真正的仁者,何谓仁者:仁人利济他人并不希望还报;常人利济他人,希望还报,因此产生了责让和怨望。“从看到失学儿童的第一眼到被死神眷顾之前,他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没有丝毫保留,甚至不惜向生命借贷,他曾经用舞台构筑课堂,用歌声点亮希望。今天他的歌喉也许不如往昔嘹亮,却赢得了最饱含敬意的喝彩。”这是丛飞在感动中国2005年获奖时候的颁奖词,是对他投入义工事业,无私帮助那些贫困学子的最好的概述。
相较另一位无私助学的白芳礼老人,丛飞又是幸运的,可以说赢得身前身后名。在其生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选感动中国2005获奖人物,在其因胃癌而英年早逝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张德江称丛飞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杰出典范”,号召广大市民要向丛飞学习,学习丛飞精神,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政府喜欢在那些英雄人物事迹被广为报道或者是在英雄走了之后,给那些非共产党员的英雄的一种“荣誉”:接纳其为中共党员。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嘲讽,如果这些英雄人物表现的都这样的优秀,为何就没有人及早发现并发展他为党员了,而要到他死了才给予这样的荣誉了。将这些非党员英雄追加为中共党员可谓是一举多得,宣传部门多了宣传的素材,广大市民又多了学习的榜样,就象丛飞也因此和当前广东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联系在一起了,英雄成了榜样成了典范!
丛飞因为身患癌症,无钱治疗的时候,那些受他援助完成了学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学子,却不肯伸出援助的手,甚至还生怕媒体提到自己的名字和受援助的事实。贫困不是罪恶接受他人的援助也不是可耻的事情,只是在自己的恩人遇上了困厄,却不愿伸出援助的手,这就实在让人不齿和心冷。说到这里,不能不提发生在周围的一些事情。区里有个“明德基金”,是一项助学基金就是一次给予那些家境贫困又考上大学的孩子3000元的助学金。这是由区团委在运作的,区团委在这些贫困学子领取助学金的同时也要求这些学子入学以后要给捐助人写信,写写自己学习生活的情况,当然最重要的是要表示自己的感谢。可是很多人没有写信!这也很让人没想到。如果说一个人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的话,很难期望这样的受援助的学子在他们走入社会以后会想着回报社会的。
当丛飞省吃俭用、带着伤病登台演出,只是为了赚钱继续援助那些贫困的学子;当白芳礼老人从70多岁的高龄投入到助学的义行中,在那些受捐赠的学校一次次接过老人用自己的辛勤踩人力车和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钱的时候,谁来关心这些英雄的钱是怎么来的,他的生活状况又是怎么样。要不是因为报道,只怕很少人会知道、关心这些无名的义工的,对此我们应该感到惭愧。资助辍学的贫困学生,让他们能够完成学业,这一长期的任务需要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的,而不是由丛飞又或白芳礼老人式的人物去背负这样的责任。社会有这义务和责任给这些义工去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和氛围,让这些英雄不用为伤病去透支生命,宣传部门应该更好的宣传他们的事迹,让更多的人理解、支持、投身到这一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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